关于2025年6月MPA论文预答辩的通知

时间:2025-05-21浏览:315设置

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,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,决定对在读MPA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情况进行预答辩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

本次对象是指课程学习阶段结束,已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并完成论文中期考核MPA研究生

二、考核内容

1.(MPA)课程学分:不少于37学分

2.纸质学位论文(一式三份)

注意:

①论文(包括封面)不得出现的导师姓名,请用**代替。按照学校规定格式打印成册,A4纸正反双面打印,左侧订书针装订,封面纸张、颜色暂不作要求。论文封面中含有“楷体GB_2312”字体,请务必下载该字体软件。

②论文模板及学位论文检测暂定办法、学位授予细则等见附件。

3.上交材料前需先登录“研究生综合教育服务平台——学位管理——我的学位信息——预答辩申请——2025年秋季第一次预答辩”中提交预答辩申请,并联系导师审核,导师审核通过后才能上交材料。未经导师审核所交的预答辩论文无效。

三、材料上交截止日期:2025年616日10:00止

    说明: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本次答辩,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迟交。

四、预答辩时间:暂定2025年621日,以最终微信群通知为准

五、预答辩形式:线下答辩

六、邮寄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张老师邮编321004,联系电话0579-82298620,(建议使用顺丰快递或EMS,其他快递公司信件(包括顺丰同城)学院不方便收取)。

 


附件一:论文模板及打印要求.doc

附件二: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暂行办法的通知.doc

附件三: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(修订)的通知.docx

附件四:浙江师范大学MPA学位论文基本格式规范.doc


地址: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
邮政编码:321004 电话:0579-82298620
E-mail: mpa@zjnu.cn